這是個很常見的問題,也是很多已經從業的人經年的自我困擾。
首先,國外的通靈人一直都這麼做。
幾乎沒有聽說過因為以通靈營生而有什麼負面問題的消息。
在華人圈子裡,
大多都把通靈當成是一種神明賦與的天命,
而建立起了「因為是神明叫我做的,所以收的錢也都是神明的」這樣子的概念。
一般而言,
神明代言人如果不是兼職的,其實可以自己問神,通常神明都會同意「付薪水」。
這跟民間員工向老闆要薪水一樣,是很合理的。
當然,
待遇要多少、怎麼領法,也是一樣要去談。
把代言人餓死了,對神明也沒好處。
所以這個問題其實沒有什麼意思。
就是好好去談而已。
即便是兼職的,也沒有做白工的道理。
若是自願當無給職的義工,那也是自己的發心發願。
而不是走這一行的都不能領薪水。
差別就是你的老闆是神明而已。
至於沒有認主神本尊,
但因為種種原因通靈了,也想要出來服務、幫助別人的。
不管哪門子的通靈問事、占卜算命,
收服務費都是理所當然的。
定價是你對自己個人的服務價值怎麼想怎麼看的問題。
沒有人能干涉。
這是市場經濟,以及個人的選擇。
一樣的行銷包裝、美術設計,
有人做一個logo只收幾百塊、有人收幾千幾萬,
也有人收幾百萬。
你定價,有人買單,
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,
你情我願,不詐不騙,
皆大歡喜就好了。
有糾紛無法協商,就走法律程序去處理。
通靈也是一個職業,一項工作。
神明,或是你,要跟一般人收錢,不管是隨緣收香油錢,還是收自己的服務費,
就一樣要按一般人的消費概念去做。
不會,也不要,認為有關宗教信仰的東西、有關靈界的工作,
就必須要有什麼特殊對待。
沒有一般人的存在,就也沒有宗教,更加不會有靈界。
眾生才是宗教與靈界的根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