懺悔不是為了求饒逃罪

這兩週在處理一些事,過程不是很平順。

有些事一直卡著不舒服,思考到剛剛才決定寫出來分享。

 

 

很難得收到指示要處理個案,

沒想到中途臨時又插了一個急件進來,

本來不是很想接,

但最後仍然決定一併處理。

 

插入的急件,其實是罪有應得。

而且平時積累的功德太薄,根本不可能得到上級的同意。

 

加之當事人也沒用心在修,可以說完全不是個修行人。

只是一個不入門,只知求神拜佛,還拜的不虔誠,兼之還在造業造罪的平凡人。

 

這個案子,接的很勉強。

 

處理的第一天,我就全身酸痛到沒辦法抱小孩。

但隔天,當事人就從被醫院判定要終身洗腎,轉變成一段時間治療便可恢復。

 

按理本來至此,我的工作已了。

可以收手了。

有此成果,不管是誰,

都應該要滿足,可以偷笑了~

 

但我還是在其家屬的請求下,繼續天天修法迴向。

雖然沒有什麼太大意義。

 

持續修法迴向下去,如果就這麼把人完全治好了。

天理何在?

 

這也是近兩三天,社會上一直在瀰漫的氣氛。

不過我並不想在這裡評論時事。

 

不過,

天理並不等同於佛理。

 

不論是好人還是壞人,

只要真心改過懺悔,

都能獲得救贖。

 

但如果當事人並不真心呢?

 

我就當成是

債務轉移

 

自那日起,

該當事人欠冤親債主的業,

就變成他欠我、欠諸佛菩薩、欠持教持法的護法神、欠其自我本心佛性的債。

 

如果日後不真心實修懺悔,

不真誠改過,

待新一輪業果因緣成熟時,罪業果報會更嚴重十倍百倍千倍以上。

 

洗腎一輩子的業,

上級不同意處理的個案,

我以自己的修為身受替代,

只有全身酸痛一天而已。

 

別人一輩子的痛苦,只抵得上我一天的全身酸痛。

 

就好像一個平常人一輩子還不起的錢,

郭台銘一分鐘不到的收入,就抵掉了。

 

但是~~

這世上不會有人因此,

就可以去求郭台銘幫他處理卡債、處理房貸。

 

卻有千千萬萬的人,

希望我們這種 大濕猴弗,替他們處理因果債;

幫忙滅罪消業。

 

這是很奇怪的邏輯。

 

大家都知道修懺法可以滅罪消業,

但有多少人,

是真心真意的真誠在修懺法?

 

很少。

 

大多數人修懺,

都是為了脫罪求饒。

 

就跟在法庭上道歉,寫悔改作文一樣。

在獄中表現良好,

換得假釋出獄後,

繼續犯罪。

 

沒有真正的悔改,

沒有承受罪業、敢吃苦的擔當。

 

老實說,

為了這件個案,

擔誤到了另一個孩子的療癒。

我覺得非常不好意思。

 

因為種種原因,

後來插隊的人,替身紙人先寄到了。

只能先到先處理,急事先辦。

 

晚寄來的,

我的功力已經先消耗了不少,

效果就欠了火候,

還在努力彌補中。

 

這之中的背後因緣,我就不細說了。

但該講的法理、天理,

我還是要公開講一講。

 

當事人苦,是活該。

 

但討債的靈魂苦,

才是我接下這個案的本衷。

渡化這些冤親債主,免受討報執念、怨恨情緒怒火焚心之苦,

渡其解脫,才是重點。

 

至於當事人逃過當前一劫,

日後若不真修實修的懺悔,

自有護法神靈去嚴懲,

不關我事,

也不再連累那些可憐的靈魂。

 

這個日後,

會是多久,我也不知道。

 

一念天堂,一念地獄。

瞬息之間,無常臨身。

 

求神求佛求老師,

不如迴心實修求自己。

 

佛不能滅定業,

心念不改,業就恒定,

心念改變,業就轉成不定,

業不定,才可滅。

 

無常臨身,才知懺悔,業轉不定;

無常走了,故態復萌,業又固定。

這叫自找死路。

 

再想求大濕猴弗髮亡相助,

有一有二,

還能有三嗎?

 

當事人認為自己有沒有真心懺悔,那是他自己的事。

上級讓我感應到的事實是怎麼回事,

我只能請其自求多福。

 

我還有很重的分別心,

不否認。

我也從不覺得自己修為高深,是什麼高人。

 

今日公開分享此文,

算是給自己留個交待,

並且給一些人作個勸戒。

至於爾後會否再有緣法接受個案修法,我不知道。(但原則上我是盡量不會再接了。)

 

*也請當事人珍惜自己的家人,這次接案,其家人是千拜萬託的催請。

而且是看在家人曾被其連累官司,出事還願捐腎的份上才同意。

 

我不是要表明我有多辛苦。

酸痛一天而已,算不得什麼辛苦。

但相同的付出,我個人比較寧願用在別人身上~~

例如這次的另一個案。

 

雖然每天修法都會被掌天刑官跟護法神碎唸一次,

但我答應的事,必然會做滿做完為止。

 

 

omahhum _ 2016/4/1 上午 02:28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