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週在處理一些事,過程不是很平順。
有些事一直卡著不舒服,思考到剛剛才決定寫出來分享。
很難得收到指示要處理個案,
沒想到中途臨時又插了一個急件進來,
本來不是很想接,
但最後仍然決定一併處理。
插入的急件,其實是罪有應得。
而且平時積累的功德太薄,根本不可能得到上級的同意。
加之當事人也沒用心在修,可以說完全不是個修行人。
只是一個不入門,只知求神拜佛,還拜的不虔誠,兼之還在造業造罪的平凡人。
這個案子,接的很勉強。
處理的第一天,我就全身酸痛到沒辦法抱小孩。
但隔天,當事人就從被醫院判定要終身洗腎,轉變成一段時間治療便可恢復。
按理本來至此,我的工作已了。
可以收手了。
有此成果,不管是誰,
都應該要滿足,可以偷笑了~
但我還是在其家屬的請求下,繼續天天修法迴向。
雖然沒有什麼太大意義。
持續修法迴向下去,如果就這麼把人完全治好了。
天理何在?
這也是近兩三天,社會上一直在瀰漫的氣氛。
不過我並不想在這裡評論時事。
不過,
天理並不等同於佛理。
不論是好人還是壞人,
只要真心改過懺悔,
都能獲得救贖。
但如果當事人並不真心呢?
我就當成是
債務轉移
。
自那日起,
該當事人欠冤親債主的業,
就變成他欠我、欠諸佛菩薩、欠持教持法的護法神、欠其自我本心佛性的債。
如果日後不真心實修懺悔,
不真誠改過,
待新一輪業果因緣成熟時,罪業果報會更嚴重十倍百倍千倍以上。
洗腎一輩子的業,
上級不同意處理的個案,
我以自己的修為身受替代,
只有全身酸痛一天而已。
別人一輩子的痛苦,只抵得上我一天的全身酸痛。
就好像一個平常人一輩子還不起的錢,
郭台銘一分鐘不到的收入,就抵掉了。
但是~~
這世上不會有人因此,
就可以去求郭台銘幫他處理卡債、處理房貸。
卻有千千萬萬的人,
希望我們這種 大濕猴弗,替他們處理因果債;
幫忙滅罪消業。
這是很奇怪的邏輯。
大家都知道修懺法可以滅罪消業,
但有多少人,
是真心真意的真誠在修懺法?
很少。
大多數人修懺,
都是為了脫罪求饒。
就跟在法庭上道歉,寫悔改作文一樣。
在獄中表現良好,
換得假釋出獄後,
繼續犯罪。
沒有真正的悔改,
沒有承受罪業、敢吃苦的擔當。
老實說,
為了這件個案,
擔誤到了另一個孩子的療癒。
我覺得非常不好意思。
因為種種原因,
後來插隊的人,替身紙人先寄到了。
只能先到先處理,急事先辦。
晚寄來的,
我的功力已經先消耗了不少,
效果就欠了火候,
還在努力彌補中。
這之中的背後因緣,我就不細說了。
但該講的法理、天理,
我還是要公開講一講。
當事人苦,是活該。
但討債的靈魂苦,
才是我接下這個案的本衷。
渡化這些冤親債主,免受討報執念、怨恨情緒怒火焚心之苦,
渡其解脫,才是重點。
至於當事人逃過當前一劫,
日後若不真修實修的懺悔,
自有護法神靈去嚴懲,
不關我事,
也不再連累那些可憐的靈魂。
這個日後,
會是多久,我也不知道。
一念天堂,一念地獄。
瞬息之間,無常臨身。
求神求佛求老師,
不如迴心實修求自己。
佛不能滅定業,
心念不改,業就恒定,
心念改變,業就轉成不定,
業不定,才可滅。
無常臨身,才知懺悔,業轉不定;
無常走了,故態復萌,業又固定。
這叫自找死路。
再想求大濕猴弗髮亡相助,
有一有二,
還能有三嗎?
當事人認為自己有沒有真心懺悔,那是他自己的事。
上級讓我感應到的事實是怎麼回事,
我只能請其自求多福。
我還有很重的分別心,
不否認。
我也從不覺得自己修為高深,是什麼高人。
今日公開分享此文,
算是給自己留個交待,
並且給一些人作個勸戒。
至於爾後會否再有緣法接受個案修法,我不知道。(但原則上我是盡量不會再接了。)
*也請當事人珍惜自己的家人,這次接案,其家人是千拜萬託的催請。
而且是看在家人曾被其連累官司,出事還願捐腎的份上才同意。
我不是要表明我有多辛苦。
酸痛一天而已,算不得什麼辛苦。
但相同的付出,我個人比較寧願用在別人身上~~
例如這次的另一個案。
雖然每天修法都會被掌天刑官跟護法神碎唸一次,
但我答應的事,必然會做滿做完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