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認為有時候不需要受限或執著於一般所謂正常人的正常認知,
不正常,或是跟一般大多數人不一樣,
並不見得是什麼不好的事。
很多一般人不懂、或不能接受的事,
往往在被接受後,就很快恢復正常了。
越是排斥或抗拒,反而容易越來越嚴重。
最後變成失控。
在可受控制、能自主的情況下,
接受現況,
是一個很重要的處理步驟。
被認同,是身為一個人的人格所十分依賴的事。
我想很多人會來認識我、找我溝通,
最主要還是因為自己有一些不能被平凡人所認同的事,可以被我所認同。
但是!
自己仍然免不了希望、可以被自己身邊的一般人所接受與認同。
這一點,我很難幫得上忙。
只能協助祈禱。
但當事人自己的意志,也很重要。
『自己要學會認同自己。』
學會如何在靈界與凡界之間,取得平衡。
當一個怪人,有什麼不好?
我不想去批判是誰的錯,或是社會有問題。
只是號稱多元社會的現代,其實心靈開放程度比一些原始部落的人還要差勁一萬倍,這是事實。
在外面走路跌倒,隨便撞到人都可能是宅男腐女的這個時代。
當個怪人是會怎樣?
如果用過去老人家的觀念來看,都市街道上,滿坑滿谷的都算是怪人。
女扮男裝叫中性,男扮女裝叫變態。
這樣也叫做男女平權的社會。
之前看到新聞,說老阿伯挑沒人的時候,穿女生的性感內衣去檳榔攤買飲料。
我是覺得有趣,但隨之就冒出上面那句話:為什麼「女扮男裝叫中性,男扮女裝就叫變態、娘砲」?
這跟男女同性戀的議題一樣。
很多人覺得女同性戀無妨,提到男同性戀就噁心。
總之,社會對各種事物的接受程度,沒有統一的標準。
大多都是雙重、三重...... 的條件在看待。
排斥與自己不同類的人,也許在某種程度上是人類的天性。
但我們都應該要學習如何進步、如何包容與接納。
特別是:要先從學會接納自己開始。
用「肯定的態度」,
完全接納現在自己的一切。
不管是什麼怪形怪狀,還是怪症頭、怪夢、怪事、靈異事件、倒楣事件、靈擾、靈異體質......都無所謂
肯定自己、接納自己,
才能幫助自己更快的改變、更好的進步。
上天給你一個與眾不同的禮物,
不要受限於常人的眼光、狹礙的觀念,
錯把禮物當廢物。
拿鏟子補魚、用釣桿耕作,
當然是廢物。
我們要學會用不同的角度思考,上天給的禮物是什麼、可以發揮什麼作用、有什麼對我們有幫助的地方......
發揮創意!
是尋找自我存在價值、探索天命的重要方法!
想跟一般大眾那些普通正常人一起正常過生活,
就先接納自己的不正常、肯定自己的不正常!
發揮創意,
找到屬於你的不凡價值!
不要用一般正常平凡人的價值觀在評估自己的價值。
你的價值是天賦與的,
天賜的!
不是平凡人所能衡量的。
我也不能去衡量你的、或任何人的價值。
我沒那個資格,
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去衡量你的價值。
只有神可以。
只有佛菩薩才可以。
那是上帝才握有的至上權柄。
不是人的。
而上帝給你不凡的禮物,
我們就有義務跟責任,
發揮創意,
找出自己的價值,
找到屬於自己的生命意義。
我們身邊的任何人,都不能替我們活、替我們死、替我們吃、替我們睡。
如果可以,那麼他們吃,我們就應該飽;
他們睡,我們就可以有精神。
他們死了,我們就該多活幾十年才對,不是嗎?
如果他們可以替我們做到這些事,
才有資格決定我們的人生、決定我們的價值,
才有資格告訴我們:你要這樣才對、那樣不對,你這樣不正常、要那樣才可以......
我們病了,那些人替我們痛苦嗎?沒有。
我們餓了,那些人替我們痛苦嗎?沒有。
沒有任何人可以替代這些事。
除了佛菩薩、
除了主耶穌。
沒有人可以替受這些事。
所以,為什麼要把決定自我價值的權柄,交付在一般人身上?
為什麼要活在平凡人的價值觀裡面?
就算我是國王、是總統、是什麼偉大的教主......
任何人也都不應該活在我的價值觀中。
相對的,你我也都沒必要活在任何平凡人、或是不凡權威人士的價值觀之中。
當然,白目的人可以鑽牛角尖的說;
我寫這麼長一篇,不也是在灌輸別人我的價值觀嗎?
沒錯。
但你有必要活在我的價值觀之中嗎?
你有一定看了我的文,就活在我的價值觀之中的義務?
還是我有在這篇文裡下降頭、施催眠術,強制你一定要跟隨這種價值觀不可嗎?
你有自己決定要不要的權力。
而這個權力,誰都奪不走,
除非你自己放棄。
而你的放棄,只是一種騙人騙己的假象。
因為我們怎麼可能放棄一個任何人都奪不走、也不會失去的東西呢?
所以,要活在什麼樣、什麼人所講的價值裡,
都是你自己選擇的。
既然選了,
就不要抗拒、不要否定、不要後悔。
接納自己的現況,
因為都是自己做的選擇。
如果你選擇了想當正常人,
就要勇於放下靈異問題、放下靈擾的問題。
如果放不下,那通常都是意志不堅、信念不足所造成。
很多時候,我極不明白,
如果各種外靈都被聖曼陀羅阻擋掉了,
除了:
1. 自己的業障
2. 自己內心想放行的
3. 對自己無害的
那麼,為什麼還要排斥外靈?為什麼還要尋求外在幫助?
自己的業障,本來就要自己消。
想求助幫忙,這一點無可厚非。
很多人覺得自己業障很重。
勉強可以接受。
但自己想放行的、或是對自己無害的靈......是在排斥什麼?
指導靈在敦促我們修行......是要排斥什麼?
有感應能力,可以感覺到磁場......但因為感覺到不好的磁場,所以頭痛......這也是自找的,不是嗎?
........
還有好多,我不想細細寫。
像感應力、還有指導靈,
奇怪,這不是很多人想求都求不來的嗎?
自己有了,卻排斥。
有人當寶,
有人當麻煩。
也有一些意志力很強的人,把祂無視。
確實也成功過到一般正常人的正常生活。
不管是當寶、當麻煩的、還是無視的。
總之,
都是自己的選擇。
什麼樣的選擇,能讓你覺得可以過自己想過的生活。
你要自己決定,
決定好了,
就應該一心貫徹到底。
不要三心二意、反反覆覆、又要又不要、有點想又不太想、其實我也不是真的不想......這才是給自己造成困擾的真正原因。
搞清楚內心真正的想法,
也是一門功課。
而這個答案,如果不是自己找出來的,就沒有意義。
因為不是自己找的,
就可以不必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。
而當自己沒有學會為自己的生活、生命負責任的人,
任何外來的幫助,將來都會成為自己怪罪、推託推卸責任的對象。
現在的恩人、老師、貴人......,就會成為日後的罪人。
我不是害怕當日後的罪人,
老實講,背這種黑鍋也不只背過一次。
但如果不能真正的幫助到當事人,就沒有意義了,不是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