磁場不合,就單純只是磁場不合。
我不會妄加採取什麼定論,或是以此判別誰是邪、誰是魔。
能量是意識造作的結果。
合不合,也都是意識造作。
知不知道什麼叫無分別心,與做到無分別,是兩回事。
還在修行中,就還有分別心。
即使是名之為神的存在,也都一樣。
未超脫三界六道,就都相同。
魔只有兩種。
一種是輪迴轉世為魔身,承受魔名的魔。
一種是楞嚴經中,廣意判定的魔。
除此之外,我不說任何對象是魔。
即使是磁場不合,
或是意識幻境中呈現的任何畫面、意象,
我也不會據此去判別正邪神魔。
不合,就是不合。
不強求。
自修我道,無為、清靜,自在便可。
練氣、練神通。
最糟糕的,就是比較、計較、愛分別、爭高下。
氣強、氣弱,氣正、氣邪,陰氣、陽氣......
我現在不修這些分別法。
也不建議大家修這些法。
當然,這也只在這裡,我自己講一講而已。
來讀的人自是有緣人。
我不會四處宣傳張揚這些理念。
我只有在兩種情況下,會出手干涉:
1.是當事人來請託:真的造成個案困擾,確實很麻煩,而且因緣巧合來找我求助時。
我會出面協調。協調不成,才會強制處理。
但即便是強制處理,我也只做保護個案平安的處理;不是代替個案去討什麼公道。
2.自己找上門來挑釁,和緩勸導多次不成,而且實際造成本人生活或工作困擾,不得不處理者。
我也只是從勸導,改成驅離。不會主動去對方地盤討什麼公道。
不合,就是不合。
彼此不要強求。
是魔是佛,沒有定論;也沒人給得出客觀的判定實據。
大家都是各講各的話,都說自己對。
我只能說:我自求自己的道,不會去找別人麻煩,也不會到別人的地方強推自己的道。
有緣,自然就合。
無緣,就不合。
佛法,講的也是因緣。
一切都是因緣假合。
佛也不能化度無緣之人。
而緣,便叫做不能強求。
即便世間因緣只是萬法假合。
但:不合,就是不合。
佛,即使本質上與魔合、與萬事萬物合、無合無不合。
但也不會在娑婆世界示現與魔同座說法、結為伴侶。
不合,就是不合。
對我個人而言,也就僅止於不合而已。
不至於到要主動去找別人麻煩的程度。
我應該一輩子都不會做這種事。
沒有因緣,或是因緣不成熟。
即便是親生父母,佛陀也不會強登門去說法,要求對方必須如何修行。
偉大的佛陀都如此身教了。
我們又有什麼資格,可以傲慢的去僭越造作。
還在迷妄中,就不該再迷妄中造迷妄、分別中生分別。
擺脫不了合不合的分別心,還在意識境中造作,觀他人是邪魔。
便已是大大的罪過。
返修懺悔都來不及了。
哪來的閒工夫,去找別人麻煩呢~